07 福音與豐盛的生活 第6章 供養自己、家人及他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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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音與豐盛的生活 學生用本 宗教課程 150教會教育機構編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美國出版
p.38~p.44
福音與豐盛的生活 學生用本001.jpg

第7章 供養自己、家人及他人

導言
在物質上供應自己、家人和其他人,對於我們在福音中的成長和幸福是很重要的。使我們自己和其他人歸向基督,是我們使命中的一個重要部分(見提摩太前書5:8;教約75:28)。

需了解的原則
● 屬世和屬靈是密切相關的。
● 我們的優先順序應當反映出福音原則。
● 父親要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。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。

相關經文及論述
屬世和屬靈是密切相關的。
■ 「因為我藉我靈的能力創造了一切;是的,屬靈和屬世的所有事物──
「 首先屬靈的,其次屬世的,這是我事工的開始;然後,首先屬世的,其次屬靈的,就是我事工的終結......。
「因此,我實在告訴你們,對我來說,所有的事物都是屬靈的,我從未給你們屬世的律法;沒有給過任何人,沒有給過人類兒女,也沒有給過你們的祖先,即我所創造的亞當」(教約29:31-32,34)。
 「看啊,所有事物都有他們的樣式,所有事物無論是屬世或屬靈的,都是創造來為我作見證的;在天上的、在地上的、在地裡的、在地下的,無論在上面或在下面的事物:所有的事物都為我作見證」(摩西書6:63)。
■ 豪惠•洪德會長在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時,曾說:
「人之所以將屬世與屬靈作一劃分,可能是因為他們活在今生,是介於屬靈的前生和屬靈的來生之間,但是他們不了解自己在世上這些年的作為是多麼重要。對主而言,每一件事都是屬靈的,也是屬世的,因此祂所賜的律法是屬靈的,因為關係著屬靈的人。
「因此,教會關心我們生命的每一個階段,偉大的福利計畫就顯示出了這原則。這教會關心我們的社交及娛樂需求,關心我們的教育、家庭生活、事業,也關心我們所做的一切。
「我們無法將安息日的崇拜活動與平日的許多事務區隔開來,稱前者是宗教活動,而後者是屬世活動。這兩者都是屬靈的。神之所以這樣規定,是因為在我們經歷永恆的這個階段時,這些事都關乎我們的思想和行為。因此,我們的交易活動,我們的日常工作,我們的專業或事業,或我們所做的任何事,都是遵行福音的一部分」(in Conference Report, Oct. 1961, 109 )。
■ 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約瑟•胡適令長老曾說:「屬世與屬靈密不可分。我們奉獻時間、才能和資源來照顧病患的需要,提供食物給饑餓者,並教導依賴者自立時,我們的靈性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滋養」(參閱1999年7月,利阿賀拿,第84頁)。
■ 本教會第十二任總會會長賓塞•甘會長曾說:「我們處理的許多事情被認為不是屬靈的;其實在主看來,一切事物都是屬靈的,並且祂期望我們去聆聽、服從及遵守誡命」(參閱1977年10月,聖徒之聲,第5頁)。
■ 前七十員,喬•柯丁森曾說:「我在物理課上得到很多的啟發,也在地理課上對神的創造更加崇敬。我在百翰•楊大學跟著我所知最有效率、最嚴格的教師學西班牙文文法、作文及文學,體會到了一種屬於宗教教育的經驗,讓我永遠難忘。我發現我在心理學和哲學課程的經驗不但沒有摧毀我的信心,反而成了鞏固我信心的泉源。而且,我一點也不難為情地承認,有時我在詩歌、文學和音樂方面接觸到大師的絕妙作品時,會經歷到一種我所稱的屬靈經驗而淚水盈眶」("True Education---True Religion," Ensign, Jan. 1980, 74)。

我們的優先順序應當反映出福音原則。
■ 「不要追求財富,卻要追求智慧;並且,看啊,神的奧祕必向你顯露,然後將使你富有。看啊,有永生的人,就是富有的」(教約11:7)。
■ 「內中有一個人......問他說:
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﹖
「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─你的神。
「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
「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」(馬太福音22:35-39)。
■ 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•鄔克司長老曾說:
「耶穌也教導了我們優先順序。祂說:『不要尋求這世上的事物,但要先求建立神的國度,建立祂的正義,這一切事物都必加給你們了』(約譯馬太福音6:38;馬太福音6:33)。
「『先求建立神的國度』意味著將神和祂的事工擺在第一位。神的事工是促成祂兒女的永生(見摩西書 1:39),而這其中包含了天父兒女的出生、養育、教導和印證。其他一切事物就沒有那麼優先了。......有人說,如果我們沒有先選擇神的國,那麼,最後我們作什麼樣其他的選擇都無關緊要了。......
「從我們利用時間的方式,最容易看出我們的優先順序。有人說:『有三樣東西一去不再回頭──射出的箭、說出的話,以及失去的機會。』我們無法回收或儲存每天的時間。就時間而言,我們選擇的機會只有一次,然後時間就一去不復返了。......
「就每一個重要的決定(如教育、職業、住所、婚姻或生兒育女等)而言,我們應問問自己:『這個決定會有哪些永恆的影響?』有些決定就世俗的角度而言似乎很不錯,但就永恆而言,卻是冒著極大的危險。面對這類的抉擇,我們都需要有靈感來安排我們的優先順序,使我們的決定能為自己及家人帶來永恆的祝福」(參閱 2001年7月,利阿賀拿,第101頁)。
■ 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李察•司考德長老曾說:「各位在靜靜沉思的時候,不妨想想天父和祂的愛子指出了哪些人生中最重要、最優先的事情。回顧你自己的生活,以確定在各方面都與這些優先次序相符 。 ... ...
我在國內外各個地方旅行時,看見現有的各種文化所帶來的奇妙益處。然而,當傳統與救主的教導起了衝突時,負面的影響有時就使得這些益處黯然失色了」(參閱1998年7月,聖徒之聲,第97頁)。
■ 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羅素•納爾遜長老曾說:「只要事情的優先順序安排妥當,持守的力量就會增加。這些優先順序一旦內化之後,就會幫助你們避免作出錯誤的決定,反而能保護你們在婚姻、教會和人生中不受欺瞞」(1997年7月,聖徒之聲,第85頁)。

父親要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。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。
■ 「人若不看顧親屬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還不好,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,更是如此」(提摩太前書5:8)。
■ 「還有,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不得不供養自己家庭的人,就讓他供養,他絕不會失去他的冠冕;他要在教會裡做事」(教約75:28)。
■ 戈登•興格萊會長在擔任總會會長團第一諮理時,曾說:「許多年以前,當時的總會會長團諮理司提反•李察會長,曾在這講台上呼籲父親們要重新負起一家之主的責任( 見1958年4月,Conference Report ,第94頁)。我也要再次對所有的父親呼籲,你們最重要且無可推諉的責任,是擔任一家之主。這並不代表父親可以獨裁,或用不正義方式統治,而是神已授權讓父親為家人提供一切所需。這些需要不僅是吃穿住,還包括正義的引導,以及用身教和言教來教導誠實、正直、服務、尊重他人的權利等基本原則,並且了解我們要為今生所做的一切負責,不單是對彼此負責,也要向神,向我們永恆的天父負責
「希望每位作母親的都能了解,兒女是她從全能之神那裡得來的禮物,也是最大的祝福;她最大的使命是要在光和真理、諒解和愛中教養兒女;而她將來最大的快樂,莫過於看到兒女長大後,都成為重視美德原則的男女青年,不受不道德的污染,也不會因犯罪而蒙羞」(參閱1994年1月,聖徒之聲,第67頁)。
■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議會:「依照神的安排,父親應在愛與正義中主領家庭、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。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。父母有義務在這些神聖責任中互相協助,是平等的夥伴,遇到殘疾、死亡或其他情形時,可因個別情況調整。必要時親戚應伸出援手」(家庭:致全世界文告,1996年1月,聖徒之聲,第109頁)。
■ 賓塞•甘會長說:「天父把責任放在父母身上,要他們給兒女吃飽穿暖,讓他們接受良好的訓練和教育。大多數的父母會給兒女遮風避雨的庇護所,照料他們的病痛,提供衣物使他們舒適安全,供應食物讓他們健康成長。可是,他們為兒女的靈魂做了什麼呢?」(The Teachings of Spencer W. Kimball, ed. Edward L. Kimball [1982],332 ;參閱「教養兒童」,1978年8月,聖徒之聲,第2頁)。

「工作是生命的律法。」

■ 曾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的布司•麥康基長老曾說:
「工作是生命的律法,是聖徒們生活中的指導原則。我們的身體上若有能力,不能任意把自己的生計負擔交由他人負責。救濟品會滋生許多邪惡,而勤勉、節儉和自重是獲得救恩所不可少的。
「我們必須照顧自己的健康,栽種自己的園子,儲藏自己的食物,並且教育和訓練自己去處理日常生活的事務。無論在屬世或屬靈上,我們的救恩都要靠自己努力,其他人無法代勞。
「我們來到世上是為了照顧家人的需要。妻子有權要求丈夫撫養,孩子有權要求父母,父母有權要求孩子,弟兄有權要求弟兄,親屬有權要求親屬扶助。
「教會的目的是要幫助聖徒照顧自己,並在必要時,提供食物、衣物及其他必需品,以免聖徒們轉向救濟品和巴比倫的邪惡」(參閱1979年10月,聖徒之聲,第120-121頁)。

應用與範例
韓斯在傳教時,感覺比以往更接近聖靈。他勤奮工作,達成了許多他在傳教前從未想到的事。現在他傳完教返鄉了,不再設立目標,也不確定下一步要做什麼。
● 你會給韓斯什麼樣的忠告?

你有些鄰居開始挑剔這教會,認為它太嚴格,對教會成員的期望太高。他們認為,宗教應該是星期日的事,在平日並沒有那麼重要,畢竟人們平日都必須為生活奔走,不應為屬靈的事情擔心。
● 關於『屬世』和『屬靈』之間的關係,你會對你的鄰居說什麼?

思考要點
● 你生活中最重要、最優先的五件事是什麼?
● 你有哪些優先事項看起來是屬世的?從哪些方面來看,它們也是屬靈的?
● 將它們視為屬靈的事務,會怎樣幫助你達成這些事?
● 為自己、家人和其他人提供物質所需,為什麼在神看來是十分重要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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