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路得運用利未拉特(Levirate)婚姻
舊約學生用本 宗教課程301 創世記至撒母耳記下 32489_zho p230
(20─22) 申命記25:5─10。利未拉持(寡婦與亡夫兄弟結婚)的律法
申命記25:5 「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個,沒有兒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,娶她為妻,與她同房。
申命記25: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。
申命記25: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,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,說:『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,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。』
申命記25: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,他若執意說:『我不願意娶她』,
申命記25:9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,脫了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臉上,說:『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。』
申命記25:10 在以色列中,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。」
這數節經文解釋寡婦與亡夫兄弟結婚(Levirate)律法,此律法規定死者的兄弟應娶該寡婦為妻,為死者立後裔,傳宗接代。「此風俗使寡婦有安全保障,否則她可能就會變成孤苦無依,身陷困境‧‧‧‧死者若沒有兄弟,一些較遠的男性親戚就需履行此職責。任何娶了這寡婦的親戚就成了她的'go'el(救贖者或保護者)。寡婦再嫁後所生的長子就算為亡夫的孩子,繼承他的產業。」(Great People of The Bible How They Lived, P.132。)
利未拉特(Levirate)與利未支派毫無關連。其實,它是從拉丁文levir而來的,其意為「丈夫的兄弟」。撒都該人問耶穌,這樣的婦人在復活時將是誰的妻子時,(見馬太福音22:23─33,他們就是想用這律法設計陷害耶穌。
馬太福音22:23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。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;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
馬太福音22:24你們這瞎眼領路的,蠓蟲你們就濾出來,駱駝你們倒吞下去。
馬太福音22:25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,裏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。
馬太福音22:26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,先洗淨杯盤的裏面,好叫外面也乾淨了。
馬太福音22:27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,外面好看,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。
馬太福音22:28你們也是如此,在人前,外面顯出公義來,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。
馬太福音22:29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,修飾義人的墓,說: 馬太福音22:30『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,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。』
馬太福音22:31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。
馬太福音22:32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!
馬太福音22:33你們這些蛇類、毒蛇之種啊,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?

舊約學生用本 宗教課程301 創世記至撒母耳記下 32489_zho p263
(23─17) 路得記1:22─2:17。拾遺穗是什麼?
路得記1:22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,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,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。
路得記2: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,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,是個大財主。
路得記2: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:「容我往田間去,我蒙誰的恩,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。」拿俄米說:「女兒啊,你只管去。」
路得記2:3 路得就去了,來到田間,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。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。
路得記2: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,對收割的人說:「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!」他們回答說:「願耶和華賜福與你!」
路得記2:5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:「那是誰家的女子?」
路得記2:6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:「是那摩押女子,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。
路得記2:7 她說:『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。』她從早晨直到如今,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,常在這裡。」
路得記2:8 波阿斯對路得說:「女兒啊,聽我說,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,也不要離開這裡,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。
路得記2:9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,你就跟著他們去。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;你若渴了,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。」
路得記2: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,對他說:「我既是外邦人,怎麼蒙你的恩,這樣顧恤我呢?」
路得記2:11 波阿斯回答說:「自從你丈夫死後,凡你向婆婆所行的,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,到素不認識的民中,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。
路得記2: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。你來投靠耶和華─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,願你滿得他的賞賜。」
路得記2:13 路得說:「我主啊,願在你眼前蒙恩。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,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。」
路得記2:14 到了吃飯的時候,波阿斯對路得說:「你到這裡來吃餅,將餅蘸在醋裡。」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;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。她吃飽了,還有餘剩的。
路得記2:15 她起來又拾取麥穗,波阿斯吩咐僕人說:「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,也可以容她,不可羞辱她;
路得記2:16 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,留在地下任她拾取,不可叱嚇她。」
路得記2:17 這樣,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,直到晚上,將所拾取的打了,約有一伊法大麥。

「收割是一項長時間的辛苦工作。年輕的男子手持鐮刀,在田野間把一束束的穀物割下來。然後把這些穀物札成禾捆。男人迅速地工作時,會有很多禾莖掉在地上。假如那些人肯花點時間,也可以把這些禾莖撿起來。然而,當時的習俗是不撿任何掉在地上的禾莖。跟隨收割者後面的窮人都獲准拾遺穗,或收集落下的禾莖─窮人就靠這些遺穗維生。此外,收割者也不會收割田四周不易用鐮刀割取的部份。窮人也可收取那部分的穀物。
伯利恆現在又多了路得和拿俄米兩個窮人,所以路得就自願走進田裏拾遺穗(Great People of the Bible and How They Lived, p.129.)

(23─18) 路得記2:18─4:10。拿俄米希望為路得和波阿斯安排的利未拉特(Levurate)婚姻是什麼?
路得記2: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,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。
路得記2:19 婆婆問她說:「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,在哪裡做工呢?願那顧恤你的得福。」路得就告訴婆婆說:「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。」
路得記2:20 拿俄米對兒婦說:「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,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。」拿俄米又說:「那是我們本族的人,是一個至近的親屬。」
路得記2:21 摩押女子路得說:「他對我說:『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,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。』」
路得記2:22 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:「女兒啊,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,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,這才為好。」
路得記2:23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,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。路得仍與婆婆同住。
路得記3: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:「女兒啊,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,使你享福嗎?
路得記3: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,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?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;
路得記3:3 你要沐浴抹膏,換上衣服,下到場上,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。你等他吃喝完了,
路得記3:4 到他睡的時候,你看準他睡的地方,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,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。」
路得記3:5 路得說:「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」
路得記3:6 路得就下到場上,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。
路得記3:7 波阿斯吃喝完了,心裡歡暢,就去睡在麥堆旁邊。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。
路得記3:8 到了夜半,那人忽然驚醒,翻過身來,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。
路得記3:9 他就說:「你是誰?」回答說:「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,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。」
路得記3:10 波阿斯說:「女兒啊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;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
路得記3:11 女兒啊,現在不要懼怕,凡你所說的,我必照著行;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。
路得記3: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,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。
路得記3: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,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,就由他吧!倘若不肯,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我必為你盡了本分,你只管躺到天亮。」
路得記3: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,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。波阿斯說:「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」;
路得記3:15 又對路得說:「打開你所披的外衣。」她打開了,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,幫她扛在肩上,她便進城去了。
路得記3: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裡,婆婆說:「女兒啊,怎麼樣了?」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,
路得記3:17 又說:「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,對我說:『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。』」
路得記3:18 婆婆說:「女兒啊,你只管安坐等候,看這事怎樣成就,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。」
路得記4:1 波阿斯到了城門,坐在那裡,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。波阿斯說:「某人哪,你來坐在這裡。」他就來坐下。
路得記4: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,對他們說:「請你們坐在這裡。」他們就都坐下。
路得記4: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:「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,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;
路得記4: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,其次是我,以外再沒有別人了。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,你若肯贖就贖,若不肯贖就告訴我。」那人回答說:「我肯贖。」
路得記4:5 波阿斯說:「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,也當娶(原文是買;十節同)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,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」
路得記4:6 那人說:「這樣我就不能贖了,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。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,我不能贖了。」
路得記4:7 從前,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,或贖回,或交易,這人就脫鞋給那人。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。
路得記4:8 那人對波阿斯說:「你自己買吧!」於是將鞋脫下來了。
路得記4: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:「你們今日作見證,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、瑪倫的,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;
路得記4: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,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,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。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。」

拿俄米想幫她那忠心耿耿的媳婦找一個丈夫,成立一個家庭。為了完成這事,拿俄米就考慮採用以色列盛行了多年的習俗─利未拉特婚姻。有關此習俗的解釋,請參閱閱讀作業20─22。

(23─19)路得記3:6─9。路得如何向波阿斯求婚?
路得記3:6 路得就下到場上,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。
路得記3:7 波阿斯吃喝完了,心裡歡暢,就去睡在麥堆旁邊。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。
路得記3:8 到了夜半,那人忽然驚醒,翻過身來,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。
路得記3:9 他就說:「你是誰?」回答說:「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,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。」
「波阿斯按照習俗,在收割期間睡在麥堆旁,看守麥堆。當他一覺醒來看到路得在身旁時,就大感驚訝。路得立刻向他求婚。『方襟』一詞也有『翅膀』的意思,而她的請求也就是英文諺語『把我覆蓋在你的翅膀下』之意。精通希伯來語的專家喬先華(Gesenius)說,雖然這是由女方求婚,但也是正當的求婚!」(賴木森,舊約導言,1:157)。
這諺語的意思是「保護我」,或「做我的保護者或丈夫。」
「誠然按照我們的習俗與道德的觀點來看,拿俄米和路得的這種行為似乎是不太應該,但若以當時以色列人民的習俗來判斷,則並非如此。波阿斯是一位正人君子,而且從他誇讚路得的話看來,無疑年事已高﹝路得記3:10﹞,他並答應路得,等他查明更近親的贖主是否肯放棄他的權利和義務後﹝見第10─11節﹞,他就實現她的願望。路得用這種方式來見波阿斯,並向他求婚,他並沒有感到不悅,相反的他誇讚她沒有追隨少年人,卻願委身於他這樣的老人,波阿斯的這種行亦證明他值得信賴,不會做任何不義的事。」(凱爾和杜力茲,詮釋,2:1;483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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