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10 利阿賀拿林恩‧羅賓長老七十員會長團你面向哪一邊? https://www.lds.org/general-conference/2014/10/which-way-do-you-face?lang=zho

201410 利阿賀拿 林恩‧羅賓長老 七十員會長團 你面向哪一邊?

把取悅人看得比取悅神重要,就是顛倒了最大的誡命和第二大誡命。

「你面向哪一邊?」我剛擔任七十員接受到第一項指派,和培道‧潘會長一同旅行時,我很意外他問了我這個令人不解的問題。由於他沒有先說明緣由,所以我一頭霧水。而他接著說:「身為七十員,你的立場是要向眾人代表先知,而不是向先知代表眾人。千萬不要忘了你該面向哪一邊!」那確實給我上了有力的一課。

把取悅人看得比取悅神重要,就是顛倒了最大的誡命與第二大的誡命(見馬太福音22:37–39,也就是忘了自己該面向哪一邊。然而,我們都曾因為畏懼人而犯下這樣的錯。主在以賽亞書中警告我們:「不要怕人的辱罵」(以賽亞書51:7;亦見尼腓二書8:7)。在李海的夢裡,很多人因為害怕被廣廈裡的人輕蔑地用手指著,而忘了自己該面向哪一邊,他們「難為情」地離開了生命樹(見尼腓一書8:25–28)。

這種同儕壓力讓人因為怕得罪人,而改變自己的態度,甚至是行為。我們希望能與那些指指點點的人互敬互重地共處,但是當這種對人的畏懼,讓我們對罪產生了縱容,它就成了箴言中所說的「網羅」(見箴言29:25)。這種網羅會巧妙地誘騙我們的同情心,讓我們去容忍,甚至去贊同神所譴責的事。對信心軟弱的人而言,這樣的事會成為重大的絆腳石。舉例來說,有些年輕的傳教士懷著畏懼人的心來傳教,因為不想得罪同伴,所以沒有向傳道部會長報告同伴偏離正軌的不服從行為。而牢記最大的誡命與第二大的誡命的正確先後順序(見馬太福音22:37–39),可以讓我們作出能夠培養品格的決定。當這些困惑的傳教士體認到自己是要對神負責,而不是對同伴負責時,就能鼓起勇氣面向正義的那一邊。

即使是約瑟‧斯密也曾在22歲年輕時,忘了自己該面向哪一邊,他一再地請求主准許他將116頁手稿借給馬丁‧哈里斯。或許約瑟是想要對馬丁的援助表達感謝;我們也知道,由於外界一直散播對他的不實報導和謊言,因此約瑟很渴望能有其他的見證人,可以和他一起對抗這些令他感到苦惱的事。

不論約瑟的理由是什麼,或看起來有多麼正當,對主來說這些都是藉口,祂嚴厲地斥責約瑟:「你已多次違背……,連續聽從了人的勸誘。因為,看啊,你不該怕人甚於怕神」(教約3:6–7)。這個深刻的痛苦經驗讓約瑟從此一直記住,自己該面向哪一邊。

人若設法想在人前留面子,就可能會糊里糊塗地在神前丟臉。想要同時取悅神又縱容個人的不服從,這麼做並不是保持中立,而是表裡不一,是兩面人,企圖想要「事奉兩個主」(馬太福音6:24;尼腓三書13:24)。

面對危險確實需要勇氣,而克服對人的畏懼才是真正勇氣的展現。例如,但以理的祈禱幫助他面對獅子,而違抗大流士王的命令則展現了他雄獅般的勇氣(見但以理書第6章),那種勇氣是畏懼神的人藉著祈禱所得到的一種靈的恩賜。王后以斯帖知道擅入內院去見她的夫君亞哈隨魯王會有生命危險,但是她的祈禱也帶給她同樣的勇氣去這麼做(見以斯帖記4:8–16)。

勇氣不僅是一項基本的美德,劉易士說:「勇氣……是考驗來臨時一切美德的表現。……彼拉多曾經是仁慈的,但局面變得充滿風險時就不然。」1希律王原本對砍下施洗約翰的頭這項請求感到憂愁,但是為了取悅「同席的人」(馬太福音14:9),就照著做了。挪亞王原本想要釋放阿賓納代,但是來自邪惡祭司們的同儕壓力,使他動搖了(見摩賽亞書17:11–12)。掃羅沒有聽從主的話,而在戰爭中擄掠財物,因為他「懼怕百姓,聽從他們的話」(撒母耳記上15:24)。亞倫為了安撫西奈山腳下叛逆的以色列人,就鑄造了一隻金牛犢,他忘了自己該面向哪一邊(見出埃及記第32章)。新約中有許多官長「信〔主〕……,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,就不承認,恐怕被趕出會堂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」(約翰福音12:42–43)。經文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。

 

現在請聆聽一些鼓舞人心的例子:

•首先是摩爾門:「看啊,我有從神而來的權柄,我敢大膽地說;我不怕人會怎麼做,因為完全的愛驅除一切恐懼」(摩羅乃書8:16)。

•尼腓:「因此,取悅世人的事我不寫,我只寫取悅神和取悅不屬世界之人的事」(尼腓一書6:5)。

•乃有極大的勇氣,讓他能謹記自己該面向哪一邊,以至於經文記載說:「假如所有過去、現在和將來的人都像摩羅乃一樣,看啊,地獄的權勢必永遠動搖;是的,魔鬼再也沒有力量控制人類兒女的心」(阿爾瑪書48:17)。

歷代的眾先知都曾被人們輕蔑地用手指著,加以攻擊。為什麼呢?按照經文來說,那是因為「罪人認為真理太嚴厲,因為真理刺中他們的心窩」(尼腓一書16:2),或者如同海樂‧李會長所說:「被打中的鳥會拍動趐膀!」2他們輕蔑的反應,事實上是企圖為本身的罪惡自我辯解,就像柯力何一樣,他最後終於承認:「我一直都知道真的有神」(阿爾瑪書30:52),柯力何的欺騙伎倆是如此有力,以致於他逐漸相信自己的謊言(見阿爾瑪書30:53)。

 

輕蔑的人往往會說,21世紀沒有活著的先知,或者說相信先知是一種固執的盲從。他們試著勸服,甚至對教會施加壓力,企圖降低神的標準,以配合他們的不當行為,那些行為正如尼爾‧麥士維長老所說的:「會使人自滿,而不思自我改進和悔改。」3降低神的標準來配合社會上的不當行為,就是叛教。我要借用賀倫長老的話來形容,救主拜訪尼腓人後的兩個世紀,在尼腓人中有很多教會開始「偏離」了教義。4

各位在聽我唸出尼腓四書的這段話時,請仔細尋找適用於今日的比喻:「事情是這樣的,兩百一十年過去時,那地已有許多教會;是的,許多教會自稱知道基督,卻否認祂大部分的福音,而接受各樣邪惡,把神聖之物給予因不配稱而被禁止領受的人」(尼腓四書1:27)。

這情況在後期時代也時常發生!有些成員不明白,當他們遊說別人接受當地或種族裡那些與福音文化不符的「他們父親的傳統」時(教約93:39),他們已墜入了相同的網羅。還有一些自欺和自我否定的人,拜託或要求主教在聖殿推薦書上、在學校入學認可上或在傳教申請書上降低標準。處在那樣的壓力下,主教真不好當。然而就像潔淨聖殿,捍衛聖殿之神聖的救主一樣(見約翰福音2:15–16),現今的主教也蒙召喚要勇敢地捍衛聖殿的標準。救主說:「我必仁慈地……向我人民顯示我自己。……如果我的人民遵守我的誡命,不污染這神聖的家宅」(教約110:7–8)。

救主是我們偉大的典範,祂總是面向著祂的父親。祂愛祂的同胞,並為他們服務,但是祂說:「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」(約翰福音5:41)。祂要祂所教導的人跟隨祂,但是祂不求人的讚許。救主作出仁愛的舉動時,像是醫治病人,祂往往要求接受的人「不可告訴人」(馬太福音8:4;馬可福音7:36;路加福音5:14;8:56)。這麼做的部分原因是要避免名聲傳開,儘管祂已努力要避開這些名聲(見馬太福音4:24)。祂譴責法利賽人是故意想叫人看見,才做好事(見馬太福音6:5)。

救主是世上唯一完美的人,祂完全無所畏懼。在祂的一生中,祂面對許多人的責難,但從沒因他人輕蔑的指控而屈服。祂是唯一從沒忘記過自己該面向哪一邊的人。祂說:「我常做〔父〕所喜悅的事」(約翰福音8:29),又說:「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」(約翰福音5:30)。

從尼腓三書第11章到尼腓三書第28章,救主談到父的稱謂至少有150次,這讓尼腓人清楚地知道,救主是代表祂的父來拜訪他們的;而在約翰福音第14章到17章,救主至少談到父50次。祂在各方面都是祂的父的完美門徒。祂完全地代表天父,因此認識救主就是認識了父,見到子就是見到了父(見約翰福音14:9),聽子說話就是聽見了父說話(見約翰福音5:36)。祂在本質上已與父毫無差別,祂的父與祂已合而為一(見約翰福音17:21–22)。祂全然知道自己該面向哪一邊。

願救主鼓舞人心的典範,能增強我們的能力,不要陷入他人諂媚或個人虛榮的陷阱;願祂的榜樣能帶給我們勇氣,在面對威嚇時絕不退縮或巴結討好別人;願祂的榜樣能激勵我們盡量為善不欲人知,不要「切望世人的榮譽」(教約121:35);也願祂無與倫比的榜樣能幫助我們時時記住什麼是「最大的誡命和第二大的誡命」(馬太福音22:38)。在別人要求可以不遵守神的誡命時,願我們都能時時記住自己是誰的門徒,記住我們該面向哪一邊,這是我的祈求,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■

 

參考經文

1. C. S. Lewis, The Screwtape Letters, rev. ed. (1982), 137–38.

2. Harold B. Lee, in Mine Errand from the Lord: Selections from the Sermons and Writings of Boyd K. Packer (2008), 356.

3. 尼爾‧麥士維,「悔改」,1992年1月,聖徒之聲,第32頁。

4. 傑佛瑞‧賀倫,「呼籲成為像基督一樣」,2014年6月,利阿賀拿,第33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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