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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的態度
帖撒羅尼迦前書2:2-3
保羅說,傳講福音時應該勇敢,不可用欺詐或詭計。
雅各‧陶美芝長老也說,我們應該大膽地傳講真理,但不要批評或攻擊他人的信仰。
雅各‧陶美芝長老還是個學生時,有人曾向他推銷一盞極好的油燈。雅各‧陶美芝長老那時已有一盞令甚覺滿意的燈了,但還是讓那推銷員進他房間展示。
「我們進了房間後,我就拿了一根火柴點起我那美觀的燈。我的訪客對我的燈讚美有加,說那燈是同款式中最好的,又說他從沒見過這麼美觀的燈。他把燈芯上下轉動,直說安置得極好。
而後他說,「如你允許的話,我點上我的燈」。他從提包裏取出了燈…,燈光照亮了我房間最遠的角落,明亮的火燄使我那盞燈的火燄顯得如此的微弱而黯淡。在他那充滿說服力的展示之前,我從不知道自己是在這樣黯淡朦朧的環境下生活、勞動、讀書和掙扎。」
雅各‧陶美芝長老買了這盞新的燈,後來也建議我們在教導福音之時亦可向那賣燈之人學習:「那個賣燈的人沒有批評我的燈,只是把他的明燈擺在我那黯淡的燈光旁邊,我就迫不急待的買了。」
「今天耶穌基督教會的傳教士僕人被派遣出去,並非是去攻擊或嘲弄他人的信仰,而是要把更優良的燈放在世人面前,如此便能顯明人為的信念是如何志黯淡朦朧、閃爍不定。教會的事工乃是建立,而非破壞。」
對自己的期許
→希望用正確的態度去面對每一個人,希望將這些原則內化成自己的行為方針。
→今天把更優良的燈放在人面前,如此便能顯明人為的信念是如何地黯淡朦朧、閃爍不定。所有事都是相同的道理,要建立而非破壞,若“口”及“思想”不能成就人,那就什麼都不要動,也不要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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