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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教會第十三任總會會長泰福‧彭蓀會長曾說:「神的一位有負責能力的兒女都需要設立目標,短程及長程的目標。不斷朝著崇高目標邁進的人,可以很快地把沮喪踏 在腳下,繼續前進,一旦某個目標達成了之後,立刻設立另外的目標。有些目標是有持續性的;每個星期當我們領受聖餐時,就是在許諾願意承受基督的名,一直記 得祂,並遵守祂的誡命。經文對基督傳教前所作的準備有如下描述:祂的『智慧和身量,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,都一齊成長。』(路加福音2:52)這其中包含了四方面的主要目標:靈性、心智、體力及社交。『因此,你們應當是怎樣的人呢?』主如此問道,接著祂自己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應當和我一樣。』(尼腓三書27:27)我們現在有個終生的目標,也就是跟隨祂的足跡行,像祂一樣,在每項美德上追求完全;也要尋求祂的面,努力使我們不但蒙召喚,而且也被揀選」(參閱「切勿沮喪」,1987年3月,聖徒之聲,第6-7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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